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了针对数字资产的新民事执行规则,规定了如何在追债程序中扣押、转移加密货币并将其转换为现金,这些措施计划在公众咨询后于 10 月 1 日生效。
- 韩国最高法院已提出规则,允许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扣押、转让和出售加密货币。
- 草案规定了法院、债权人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处理数字资产扣押和清算的程序。
- 公众咨询将持续到 8 月 11 日,新的民事执行规则计划于 10 月 1 日生效。
据当地媒体报道,最高法院于7月2日公布了《民事执行规则》修正案草案,引入了针对数字资产的债权执行的正式程序。 8 月 11 日之前将接受公众意见,然后规则才会最终确定。
规则草案定义了扣押和清算流程
该提议出台之际,韩国的加密货币所有权和交易不断增加,导致数字资产受到民事执法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些修正案将数字资产添加到传统上专注于财产、银行账户和其他债权的执行系统中。
根据该草案,一旦法院发出扣押令,就将开始对要求转移数字资产的权利进行强制执行。禁止数字资产交易所和其他持有资产的第三方将资产转让给债务人,债务人本身也不得处分其转让权或接收资产。
同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要求交易所或其他第三方披露转让债权是否存在、持有的数字资产的类型和数量,以及这些资产是否已附加其他债权人或优先债权。
该提案还解释了如何通过转让令或法院批准的销售将扣押的转让索赔转化为现金。在出售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指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出售资产,在出售之前将其转移到为执法目的而开设的账户,或者在清算之前将非流动性数字资产交换为更容易交易的资产。当代币市场价值较低或交易流动性有限时,规则允许此类交易。
针对数字资产直接执行
还提出了针对数字资产本身强制执行的单独程序,而不是转让债权。一旦法院发出扣押令,债务人将被禁止处置资产,而这些资产将被转移给执法人员。移交完成后,扣押即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清算,草案规定采用转移指令或销售指令。转账指令最终确定后,数字资产可以直接转账至债权人指定地址,也可以通过虚拟资产服务商进行出售。
此外,该提案还包括撤回执行请求时返还资产、适用现有债权人执行规则、执行转让债权的担保权益以及临时保全措施等程序。
最高法院国家法院管理局表示,计划在 8 月 11 日之前完成咨询程序,然后于 10 月 1 日实施修订后的规则。
该提案是在韩国最近几周推出的几项数字资产政策变化之后提出的。上个月,金融服务委员会扩大了对在新起点基金下寻求债务减免的申请人的加密货币披露要求,要求将持有的虚拟资产纳入资产审查。
随着当局不断更新管理加密货币的法律框架,该委员会还提议允许数字资产法纳入该国的金融监管沙箱。
